采取网上拍卖的方式执行生效判决
2014-08-18 19:28:24
--金红梅与李绍郡民间借贷执行一案
【案件基本信息】
案号:(2013)玉红执字第370号
申请执行人:金红梅
被执行人:李绍郡
【基本案情】
金红梅与李绍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2013)玉红民一初字第362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李绍郡于2013年4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欠金红梅的借款20000元,李绍郡负担案件受理费225元。金红梅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将被执行人李绍郡所有的云FG6019富康小型汽车一辆移交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评估、拍卖,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个拍卖帐号,对该辆汽车进行网上拍卖,拍卖得款17600元,扣除更换电瓶费用623.60元、退买受人缴纳的违章罚款1550元及评估费1500元,剩余13926.4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法官后语】
法院的强制拍卖,是指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通过相关程序进行拍卖,实现物品变现的一种法律措施。传统司法拍卖按规定需要法院委托一家拍卖机构,并由法院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参与竞拍者提前申请后到法院缴纳保证金,再参与现场拍卖。发布公告的指定媒体,大多是司法专业报刊,受众范围比较小,每次拍卖吸引来的人都不多,经常会流拍。如果流拍了,再次组织拍卖,拍品就要降价,而且就算拍卖成功,拍卖机构还要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在拍卖工作中容易出现低估贱卖、缩水贬值、暗箱操作等问题,给当事人利益带来受损。而网上拍卖,传播范围广,能让全国各地的人参与竞拍。参加的人多了,东西容易拍出去,而且网上拍卖是零佣金,债权人的利益能够最大化。本案是进行网上拍卖的一个成功案件,通过执行法院在淘宝网上注册一个拍卖帐号,对涉案财物进行网上拍卖,竞拍前,竞拍人要在支付宝账户里存够保证金,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这笔钱。如果拍卖成交,冻结的保证金就会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解冻。和传统拍卖一样,竞拍人可以多次出价,每一次加价1千元。在购物网站进行拍卖,既可以扩大竞买人范围,大大提高拍卖的参与率,又不需拍卖师、拍卖场地等,降低拍卖成本同时又免去了佣金。此外,还可以减少内幕交易发生的可能性,让司法拍卖在更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效果值得期待。
编写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宁德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