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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25年预算公开

2025-01-26 12:01:36

 附件1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和再审案件,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由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院、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6、做好本院的检查工作;

7、规划、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

8、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9、承办其他应由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政治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管办、执行局。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推进平安红塔区建设。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犯罪等案件;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 ;依法严惩经济犯罪,审结传销、走私、洗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内幕交易等犯罪案件。注重抓好社会关注的案件的审理工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规范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充分发挥庭审的举证、质证功能,进一步提高庭审质量。    

2.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和谐红塔区建设。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为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追索赡养、抚养、扶养费,审结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医患纠纷、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等案件。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票据纠纷等案件、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加大对知识产权和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和环境保护案件。    

3.妥善审理行政争议,助推法治红塔区建设。审结关系公民基本权益,涉及住建、工商、税务、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案件;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   

4.着力破解“执行难”,努力维护司法权威。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依法判处拒执犯罪案件,实施司法拘留。认真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进一步明确执行工作中的执行事项和裁判事项,推进分阶段执行工作模式,加强流程管理、节点控制和相互监督,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完善评估、鉴定、拍卖工作,规范拍卖涉诉资产的降价幅度,实现涉诉资产利益最大化。    

5. 增强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努力实现公正司法;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综合素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101,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323,408.5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209,125.5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114,283.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576,438.22元,下降4.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720,638.22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我院2025年财政供养人数与2024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导致工资、五险一金、人均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其他收入及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共减少855,800.00元,下降21.56%,主要原因:2025年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与上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209,125.51元,其中:本年收入32,474,025.51元,上年结转收入735,1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474,025.5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43,664.22下降3.11%主要原因我院2025年财政供养人数与2024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导致工资、五险一金、人均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323,408.5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209,125.51元,其中:基本支出26,444,025.51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1,043,664.22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与上年有所减少,工资及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6,765,1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3,026.00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2024年审判楼外墙修缮项目经费结转到2025年支付,导致项目总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8,387,683.84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行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9,465,100.00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办案业务经费、执法装备支出、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劳务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95,961.1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13.89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35,404.8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84,688.8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312.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77,061.01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 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00个,采购预算总额2,30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16,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8,1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26.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 :无。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7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527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 :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5,4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4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5年我院没有购置执法执勤用车预算,2024年经批准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导致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保有量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抓好主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审判质效意识,公正办理和裁判好每一起案件,以规范的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创新执行方法,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有实质性、根本性的跃升。抓实举措,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抓强本领,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不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能。项目将保障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立案信访、巡回法庭、综合审判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支出,通过项目实施弥补了办公办案经费不足的经费缺口,加强了电子卷宗制作归档等审判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公正办理和裁判好每一起案件。项目直接服务于法院审判工作,间接服务于诉讼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有助于提高司法服务的水平,增强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2025年具体目标如下:1.法官年人均结案数达319件;2.无审限变更结案率达95%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达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 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74,899.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0,378.99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我院2025年财政供养人数与2024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导致人均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资产总额156,432,698.49元,其中,流动资产47,531,182.99元,固定资产10,207,321.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18,4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98,175,794.1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999,304.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5,033.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8,021.00元;报废报损资产80项,账面原值992,285.0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46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4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附: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pdf